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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装修款不进场 重庆渝中法院强势执结66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6:56:00
案款支付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张佳雯 通讯员 伍永威 包杭)“法官,别拘我,我马上叫人来还钱!”面对法院执行的威慑,被执行人刘某终于在渝中法院执行局内承认错误,并迅速安排家属带来66万元现金履行还款义务。近日,这起因装修合同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在渝中法院执行局的努力下成功执结。
2020年12月,钟某与刘某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刘某负责钟某的房屋装修。签订合同后,钟某向刘某支付了装修款,但刘某并未按约进场装修。
2023年6月,因向刘某催促履约无果,钟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退款。经一、二审审理后,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并由刘某退还钟某装修款。
据介绍,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钟某即申请渝中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未查询到刘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刘某亦表示无能力履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并未放弃,通过进一步核查刘某的不动产历史登记,发现其在案件二审期间将名下三套房产以“买卖”形式过户至前妻等人名下,可能涉及逃避执行行为。
据相关人员介绍,执行法官立即约谈刘某,并通知申请人钟某到场。
约谈中,刘某试图狡辩称卖房是为了偿还其他债务,且卖房时判决尚未生效,与本案无关。但执行法官指出,刘某转移房产的行为发生在案件审理期间,存在逃避执行的嫌疑。若查实为虚假交易,刘某将面临司法拘留甚至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面对法律的威慑,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请求法官从宽处理。
据悉,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一次性支付66万元现金了结全案。刘某家属随即带来现金完成还款。
事后,执行法官对刘某进行了口头训诫,刘某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主动接受批评教育,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此次执行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和司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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