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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未签书面合同设计费咋算? 法官“以鉴促调”做实定纷止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09:15:00    

合同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依据,可在日常生活里,不少人碍于熟人情面,或是基于信任,在达成合同意向后,仅仅通过口头形式确认,而未签订书面合同,这种现象在装修领域尤为普遍。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司法鉴定+多元调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1年初,某大学将新建校区综合楼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某建筑公司将室内装修分包给某装饰公司。某装饰公司聘请设计师王某负责施工图设计,由于王某与其曾有合作关系,基于信任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王某设计 “综合楼施工图”全套约80张,期间应某建筑公司和某装饰公司的要求,王某又对设计图多次进行修改。但工程结束后,王某却迟迟未收到剩余设计费结款。

多次催促未果的王某,以剩余设计费未给付为由将某装饰公司、某建筑公司、某大学起诉至南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给付剩余设计费。

但由于缺乏合同依据,亦未保留双方往来磋商材料,设计费标准成争议焦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无合同、无标准、无凭证"的审理困境,民事审判第一庭办案法官李德保经过多轮研判,确认本案需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设计费数额。在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发展方向和执行成本等问题后,经庭审释明,王某申请启动鉴定程序,法院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对设计工作量及修改成本进行测算。

鉴定结果显示基础设计费20万元、修改设计费15万元后,办案法官抓住时机开展调解。一方面向王某分析后续诉讼程序成本问题,另一方面向装饰公司释明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及败诉风险。通过多次"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调解,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南关法院也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南关法院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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