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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原区法院:小案快执 守护群众“微幸福”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07 15:13:00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 通讯员 穆童 王欣钰

“感谢法官为我追回货款。”近日,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执行人刘先生握着郭建军法官的手连声道谢。一起标的额为1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快速执结,守护了群众的“微幸福”。

2023年年初,潘某在郑州某纺织品店订购了总价值2万元的布料,仅支付1万元后便以“窗帘滞销”为由拖欠商家剩余货款。店主刘先生多次催讨无果后将潘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潘某支付货款及利息,但潘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前不久,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刘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郭建军了解到,被执行人潘某在周口的窗帘店正常经营,其本人却逃避执行拒不露面。得知潘某在周口现身,郭建军立即带领团队人员驱车前往,在其店内将被执行人堵个正着。面对法官,潘某却摆出“没钱”的架势,甚至抱怨“布料质量不好导致窗帘滞销”。

“做生意靠的是诚信,卖得好时赚钱,卖不好就赖账,这道理说不通吧?” 郭建军当场释法,“你拒不报告财产、逃避执行,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甚至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见潘某仍有抵触情绪,郭建军转而向其妻子说明法律后果:“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孩子升学、贷款买房都会受影响,得不偿失啊!”

这一番释法析理让潘某夫妻红了脸。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组织调解,刘先生体谅对方难处,自愿放弃利息。最终,潘某当场扫码支付1万元货款,刘先生的烦心事终于圆满解决。

中原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集中攻坚,通过强化联动查控、创新执行手段等,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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